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音乐学院考点考生须知及考场规则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西安音乐学院考点考生须知及考场规则
《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结合西安音乐学院考点工作实际,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平安、有序、顺利完成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音乐学院考点防疫组考工作,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 2022年12月24日 | 2022年12月25日 |
0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二、考生防疫要求及考试安排
1.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从西安音乐学院北门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凡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在隔离考场和应急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N95口罩参加考试。
3.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完成身份核验、安全检查、症状询问和体温测量等相关工作,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考生经西安音乐学院考点综合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
5.根据12月21日打卡填报内容,考生分类从相应入口及通道进入考区,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考生入口处进入考点;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从隔离考场考生入口处经隔离考场考生专用通道进入考点隔离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全程佩戴口罩。进出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7.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等典型症状及其他较重症状的考生,应及时报告,由考点研判后处置安排至应急考场。
8.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佩戴口罩,有序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
9.隔离考场和应急考场的考生中午不离开考试楼,考点提供餐食和饮用水,考生也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备餐食。
10.普通考场考生,中午须离开考场自行就餐。
11.凡从校外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期间不得擅自进入宿舍,不得在校内逗留,考试结束须有序离校。
三、考场安排
1.本考点所有考场均设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
2.普通考场设在四号、五号教学楼;
3.隔离考场设在附中及三号教学楼,属隔离考场的考生请务必进入隔离考场,不得进入普通考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4.考场安排中起止号码为准考证上考生编号后四位,请考生仔细核对(考场安排表见附件1)。
5.具体座位号在各考场门外公布,考生须对号入座。
四、诚信考试
重要提醒:《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施行,组织作弊、替考代考等考试作弊行为是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请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考试作弊。请考生务必熟悉考场规则,避免违规。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诚信应考,是每位考生应尽的职责义务,维护的是考试的公平公正。
《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二、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手机须调至静音或关闭放置考场门外,不得发出声音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
三、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监考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五、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警戒线以内逗留或者交谈。
六、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九、考生要遵守考点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