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20浏览次数:2373

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自2016年起,教育部专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2023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制定此简章,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学科(专业)

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所有学术型及专业学位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5101音乐、135106舞蹈。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考试要求参照《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五、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其他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培养方式、报名办法、考试要求、学费标准等均与普通计划相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