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0浏览次数:9933

根据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陕试研招〔2022〕4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西音校党发〔2021〕12号文件关于印发《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调剂复试成绩计算

1.学术型各专业方向及专业学位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20%。      

2.专业学位型(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100分)*1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5%。      

3.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视唱练耳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写作成绩(分值100分)*50%。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1.学术型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专业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专业型(指挥、视唱练耳、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各专业调剂考生复试考生,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调剂复试成绩查询

1.调剂考生可于2022年4月21日8:00-4月22日18:00,凭初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考生信息综合服务系统(http://service.xacom.edu.cn/default/ksxxcxfw/Login.jsp),进行调剂复试成绩查询。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成绩查询请点击此处进入查询。

2.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1。

调剂录取审核及规定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调剂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工部门盖章;往届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盖章;往届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考生须将加盖政审部门公章的政审表于2022年5月20日前递交我校招生就业处(面交或邮寄)。

3.调剂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本人体检表。主要体检项目参照常规入学入职体检项目,应包括:内科、外科、胸透、心电图、常规检查等(血常规、尿样等)。考生须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于2022年5月20日前递交我校招生就业处(面交或邮寄)。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10061      

收件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67077      

4.调剂拟录取考生须在2022年6月20日之前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将本人档案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部。      

档案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1      

收件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67117     

5.档案自带的考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面交我校研究生部;档案所在单位为西安音乐学院的考生无须办理调档事宜。我校出具的《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转递人事档案函》,详见附件3,请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去档案所在单位进行调取,转递人事档案函上方编号处填写考生准考证号;如需调档函原件,请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8667076,88667077。

6.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拟录取名单将在招生信息官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29-88667024(纪委、监察处)      

8.本办法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pdf

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pdf

附件3: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转递人事档案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