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自2016年起,教育部专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9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制定此简章,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教育部下达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共3名。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报考要求参照《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我校将建立完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机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执行招生选拔标准,确保招生质量。
五、招生学科(专业)
参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六、其他
“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他方面和“普通计划”相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招生就业处。
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要求等一览表(附件一)2018-9-17.doc